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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车信息常识租赁是以支付(或收取)租金的形式取得(或转让)资产使用权的业务。租约有两个基本的当事人:出租人和承租人。所谓出租人将其拥有的资产出租给他人使用的单位或者个人;所谓承租人,是指向他人出租资产的单位或者个人。租赁一般以合同的形式实现。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在一定期限内将资产使用权转让给承租人的协议,即租赁合同。 根据与租赁资产所有权相关的风险和报酬的归属,可分为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两种形式。 一、 经营租赁是一种资产租赁,主要用于满足经营的暂时性或季节性需求。 特点: 1、与所有权有关的风险和报酬尚未实际转移,租赁资产的所有权最终仍归承租人所有。 2、一般情况下,出租人需要多次租赁才能收回对租赁资产的投资。 3、经营租赁期限较短,不能延长至租赁资产的全部使用寿命。 4、租赁期届满,承租人应当将设备交还出租人;也可以根据一方的要求提前解除租赁合同。 二、 融资租赁实质上是一种转移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一切风险和报酬的租赁。 特点: 1、出租人仍保留租赁资产的所有权,但与租赁资产有关的一切风险和报酬已实质转移。 2、租赁合同一般不能解除,也只能在特殊情况下解除。 3、租赁期长,几乎包括租赁资产的全部使用寿命。 4、一般来说,融资租赁只需一次租赁即可收回租赁资产使用中的全部投资,并获得合理利润。 5、租赁期满,承租人有优先权低价购买租赁资产,或者采取续租方式,或者将租赁资产返还出租人。 |